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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假结婚真移民 加拿大推第二招

 发布日期:03/07/2012
自3月2日,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宣布,通过婚姻移民加拿大的人5年内无权担保配偶申请移民之后,3月9日,移民部又推出打击假结婚第二招,配偶移民申请提出修例,规定被申请来加的配偶,必须与担保人共同生活两年,否则可被取消永久居民身份,甚至遭起诉。

移民部周五公布《移民及难民保护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简称IRPA)修订内容,新措施是针对那些结婚两年或少于两年、担保人在担保时没有孩子的被担保配偶,并不适用于所有配偶团聚移民个案。

在新的修例下,由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担保移民的配偶,在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后,除非被担保配偶或子女受虐待、疏忽照顾或担保人去世,否则需要与他们担保人在合法婚姻关系下一起生活两年,即“有条件居留权”审核期。

联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长康尼(Jason Kenney)表示,新措施可进一步完善加拿大移民制度,打击“假结婚真移民”的诈骗行为。

康尼说:“我们的目标是防止有人利用假结婚作为移民加拿大的捷径。我在2010年得知一些有关婚姻诈骗受害人的信息,这些受害人在数年后依然沉浸在痛苦之中,他们当时就请我要设法阻止这类行为,以免继续危害他人。”

“婚姻欺诈是严重问题,如果我们不设法制止,情况只会变得更糟,并会影响加拿大移民系统的完整性。”康尼补充。

在新措施下,对那些未能达成上述要求的配偶团聚移民被担保人,政府将可撤销其永久居民身份、要求其离境,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对其提出刑事控罪。而对于所有合法关系,在两年期限过后,这些条件将不再适用。

移民部新闻稿表示,澳大利亚、美国和英国均有针对婚姻欺诈的一些条款,加拿大若没有类似措施,会助长这类非法活动。

自 移民部提出严打“假结婚真移民”的改革意见后,新移民与妇女倡导人士担心,新规定不利家暴受害者。对此,IRPA修订案也包括保护家暴受害者条款,对受担 保配偶一旦遭虐待(包括身体、心理、性或者财务)或疏于照顾情况,只需要提出证据并经警方认定,可豁免两年“有条件居留权”限制。此外,施虐者并非一定是 担保人,也不一定要与受担保配偶住在一起。

上述新措施将刊登《加拿大宪报》(Canada Gazette)网站,政府将对新措施展开为期30天的公众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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