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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老人福利金拟放宽:住满10年改3年

 发布日期:27/09/2011
加拿大联邦国会9月重开后,将排期讨论有关俗称「老人金」的长者福利金法案(Old Age Security Act)。该立法议案C-428,建议把长者福利金领取资格,由目前居住期限由抵加后的10年,大降至只需3年,引起关注。近期有网民发起反对行动,唿吁反对者传扬该讯息,并向选区国会议员陈情,力阻通过。而不同政党国会议员相信,该议案通过机会不大。
 
  这项C-428立法议案去年6月18日由安省宾顿-斯普林(Brampton-Springdale)国会议员达拉(Ruby Dhalla)提出,今年3月3日完成首读。目前议案等候排期二读。达拉在该立法议案指出,目前长者福利金法案其中一要求,申请人申领长者福利金时,至少须在加国10年。这令不少长者生活在贫困线下,对部分长者不公。议案一旦通过,可令近3万长者摆脱贫困。

  达拉指目前来自一些国家的长者居加3年即可领取老人金,但来自中国、加勒比海、印度和非洲国家的长者须住10年才符合资格,这做法并不公平。加国曾与近50国包括美国、英国和一些欧洲国家签订双边协定,指在两国的公民于对方国家居住一定时间后,即符资格获对方政府发放长者福利金。

若通过或令3万长者受惠
    
  不过,达拉的私人法案遇到不少人反对,认为提出议案者只想拉拢选票,对加国政府造成沉重财政负担;有人更发起网上反对运动,通过电邮把讯息传送朋友。其中一华裔参与者廖秀珍对《星岛日报》说,达拉的议案令纳税人负担更重,另对那些没对本国有贡献的人发放福利金,有欠公允。

  她认为,申请长者移民加国时,担保人应负担长者抵加生活费用,而非动用公帑。「如果把居住时间缩短抵加至3年,那对辛苦工作的纳税人非常不公平。」

吁游说选区议员反对通过
   
  廖秀珍家住温哥华南区,她说会写信给该区国会议员杜新志(Ujjal Dosanjh),游说杜新志在国会反对议案通过。

  印裔背景的达拉,提出这项立法议案被指带有政治目的。据统计局2006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达拉所代表的宾顿-斯普林选区总人口13.18万,少数族裔佔了56.2%,达7.4万人,其中南亚裔人口即达4.2万人,是当地少数族裔中人口最多者,另有黑人1.4万以及华裔选民近3,000。

老人福利「大家拿」 引族裔矛盾

  时事分析员宋灿熙指出,在联邦政府有财政赤字的大前提下,放宽长者福利金的议案将难以获通过立法。但因年迈新移民领取年限放宽,可能导致族裔矛盾加剧。

  宋灿熙指出,立法议案反映了少数族裔的诉求,改善担保父母移民的家庭的经济负担和託儿需要。

  他说,这立法议案会吸引更多长者移民到来,尤其由家人担保身在中国大陆父母,移民到加国照顾孙儿,兼可让他们快些领取老人福利金,减轻担保人家庭负担。目前第二波中国移民多来自中国大陆,他们未必有经济能力聘本地人协助託儿。

  宋灿熙分析说,如果有更多长者来到加拿大领取福利金,就会影响如医疗的有限社会资源调配,在此消彼长之下,其他社会服务一定会受损。如果要本地纳税人养外地移民来的长者,除非国家富强,不愁财政,否则在国债日深之下,可能引起国民反弹,认为新移民竞相「大家拿」资源,形成族裔间内部矛盾。

  而中侨互助会行政总裁陈志动则指出,如果要解决长者的经济问题,仍有其他途径,不一定要大幅改动现行法例。

律师:不符合财务责任

  本报记者崔源明报道

  移民业界认为,这条私人议案如果通过,会促使一些长者加快作出移民的决定,以及会有更多人替在原居地的父母申请到加国团聚。目前父母及祖父母的家庭团聚申请积压,已经超过每年可处理的配额。

  註册移民顾问陈洁仪认为,放宽领取长者福利金资格的做法欠公平。容许只住满3年、还未安顿好的新移民领取福利,将会加重联邦政府和纳税人的负担。

  陈洁仪说以她接触的个案中,有关家庭团聚移民的申请个案,多数是夫妻团聚和孩子团聚,担保长者父母的申请反而不多。

  她指出,长者福利金不是移民的主要诱因,但是如果政策放宽,相信会促使长者加快决定申请,令目前的申请积压时间变得更长。现在申请最快也要等三四年,日后如果放宽领取老人金年限,则人龙定更长。

  她说,3年的标准或者定得太低,也许可以考虑改为至少5年。

  移民律师库兰(Richard Kurland)说,从移民角度看,目前已有超过10万个父母及祖父母在轮候每年约1万5,000个家庭团聚配额(见附表)。这项立法议案对这批人当然有利,但不相信会在国会通过,因涉及所有加国人的超极端开支。

  他形容这项立法议案,是一个「不符合财务责任的想法」,是受那些「不理会成本的政客」欢迎,但只能令他们个人在政治选举中受惠。

 
不少人每天都默默工作。有人这样做,也是为了退休后的生活有所保障。本报资料图片 住满三年每月领取38元

本报记者宋娜报道

  目前在加国住满40年又年满65岁的长者,每月即可领取逾500元的福利金。如果住满3年后即可申领,则每月可领取约38元,数目虽然不大,但政府每年会因此而要多支付7亿元。

  本国现行的长者福利金分为全数福利金和部分福利金,合资格领取全数金额的长者, 需在年满18岁后在加国住了40年以上。

  别外,部分福利金则依据申请人在加国居住的时间计算。

  根据联邦人力资源部的资料显示,长者福利金的金额根据消费物价指数(CPI)调整,分别于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进行。在2010年7月至9月期间的全额福利金为518.51元。而部分福利金的计算方法,则是用居住的时间年限除40再乘以当季全额福利金的金额。

  按照上述计算方法,长者在加国居住3年后,如果可以领取福利金,每月当可领取38.77元。

  不过,加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退休长者还可以倚靠退休金(CPP)、入息补助金(Guaranteed Income Supplement)及配偶津贴(Spouse of Allowance)和寡妇鳏夫津贴(Allowance for the survivor )等福利,保证生活不成问题。

移民反应:贪婪是最大的愚蠢
 
  引起争议的C-428私人立法议案,在华人网站上引起热议,各种观点碰撞,支持和反对的网友各有理据。

  网友陈先生认为,很多人都是因为加拿大的福利才移民,再等待十年太漫长了。而且儿女已在加国辛苦多年,已为加国作出贡献,把父母接来团聚,应该让他们享受晚年。
  不过老移民王先生说,如果把资格降至3年,申请移民的长者会愈来愈多,政府用来支付福利金的钱势必增加。能够从10年降至3年当然好,但国家需要有实力,缩短时间意味着成本更大,最后还是转嫁纳税人身上。
  自称工程师的岑先生就认为,加国政府应该提高长者入境的门槛,现在居住10年才能领福利金的规定都令申请人排队,更别说若改成3年,会有多少人要申请。
  而留学生小陈更是指贪婪是最大的愚蠢。他说,3年就能拿养老金,毫无贡献就要索取,天下没有这等好事,「难道移民加拿大的目的,就为了区区几百元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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