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加拿大

加拿大移民后的国内资产和之后的收入申报问题

 发布日期:18/11/2011
 加拿大技术移民朋友们,对于在加拿大收入申报和税收问题可能会存在一些困惑,对于国内还有一些资产,并且以后可能会回去国内继续发展自己事业的朋友,尤其是那些短期登录的朋友,那么下面的一些见解或许会对朋友你有一些启发。

  对于相当一部分已经入了加拿大籍的朋友们,之间或许有很多一部分想回国发展或者到美国去发展,但是又想可以自由进出加拿大,而不用给加拿大上税,那么成为一个非税务公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要成为一名非税务居民,主要有以下几点要做到,你必须切断和加拿大的一切联系。

  (1) 住所

  如果你选择离开加拿大,那么你就不能在加拿大还有一个住所。

  没有住所并不意味着你一定得卖掉你的房子,你也可以选择将自己的房子长期租给一些公司、团体或个人而且在租约中不能有让承租者可以解除合约的条款例如承租者只要提前3个月通知你便可终止合约. 但是找到这样的承租者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所以很多人在离开加拿大的时候还是会选择将房子卖掉,如果你有成年的子女,你可以选择把房子过户给他们,但不能留有你自己的房间,即表示你要处理掉所有的私人物品用以表示你并没有住所. 当然同样的,如果你有父母在加拿大你也可以选择将房子过户给他们,但是必须保证他们不需要你来抚养,否则家庭这一条就并没有断绝。

  (2) 家庭

  你不可以有配偶, common-law partner 以及需要你抚养的亲属如父母,祖父母,孩子等在加拿大. 仅从这一点来讲, "太空人"是税务居民, 尽管他们在国内已交过税,但在加拿大必须补交差额. 据CCRA的朋友讲他们有线报,而且近年来有一批大陆背景的人不断加入其中. 当然他们主要对"大鱼"感兴趣. 所以有家庭的人要成为非税务居民要么全家一起走要么夫妻办离婚. 看,单身多好.

  (3) 个人财产和社会关系

  既然移居到其它国家去了,那你就不能再拥有加拿大的驾照,银行帐户,信用卡,医疗保险,图书馆借书证以及各种会员资格.

  但是你可以拥有以下财产或收入:

  RRSP, RRIF, CPP, QPP, OAS(Old Age Security pension), Dividends, Rental and royalty payments, pension payments, Retiring Allowances, Annuity Payments,

  Management Fees

  其中的收入每年需报税,但不影响你的非税务居民身份.具体如何做可以查后面的网站.

  一般在你确定要成为非税务居民后, 应该向CCRA递交一份NR74表格(Determination of Residency Status)尽管这不是强制的. 有一点必须很清楚那就是税务局确定你为非税务居民后并不意味着他们永远承认你是非税务居民. 什么时侯你又与加拿大建立了以上三个关系中的任何一个,NR74的确认就变成一张废纸了. 所以向CCRA递交NR74表格并不是强制性的.

  那么切断了以上三个联系后是非一定是非税务居民了呢? 不是的!

  如果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你还是税务居民或者你又从非税务居民变成了税务居民.

  (1) 移居到其它国家去是为了完成某个合约或项目,期满后马上回加拿大居住. 不管合约是两年,三年,还是五年. 我有看过一个Case讲一位工程师去亚洲工作了三年,他把自己当作非税务居民没向加拿大税务局补交差额. 合约到期回来后CCRA要他补交税并罚款. 他不服上诉税务法庭结果税务局赢了这场官司.

  (2) 一年之内在加拿大居住超过183天.

  (3) 移居到第三国但没有合法身份. 例如从中国来的但去了美国而在美国又没有合法身份.

  有一点要记住, CCRA始终认为一位加拿大公民离开加拿大去另外一个国家(如美国),如果他/她不是那国(美国)的居民,那么他/她肯定是加拿大居民和税务居民. 但反过来不一定成立,即他/她是美国居民也可以是加拿大居民因为加拿大承认双重国籍.所以即使你已有美国绿卡你还有可能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

  按照我的理解,短登后回国(全家人一样)2-3年,不在加买房,不持加拿大的驾照,银行帐户,信用卡,医疗保险,图书馆借书证以及各种会员资格,就可以申请非税务居民了,在中国境内的收入,就不用向加拿大政府交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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