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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4万元一屋两卖 亚裔地产经纪赔26万

 发布日期:02/01/2012
该幢摩根溪路房屋,从外表看颇漂亮。网上图片

星岛日报  卑诗省一个韩裔地产经纪「一屋两卖」,不但被法官形容为不诚实和行为令人愤怒,而且被法官下令要赔偿25.8万元。卡赫勒夫妇(Kundan Khullar and Puja Khullar)在2002年带同两个年幼子女,从

印度移民加拿大。在2008年底,卡赫勒夫妇希望在素里摩根溪(Morgan Creek)地区购买房子,理由是他们盼望子女能在2009年秋季,能入读该校区的摩根小学(Morgan Creek Elementary School)。 

卡赫勒夫妇委託资深地产经纪胡斯曼(Dean Hooseman),为他们寻找房子。他们的要求除了要在摩根溪校区外,房子至少要有4个睡房,这样子女就可以各自拥有一个睡房,又可腾出一个睡房给不时来加探望的父母,还有土地面积至少9,000至15,000平方呎,室内面积3,600至5,000平方呎,好让子女及一家人有更多的空间,而房子的价格不高于75万元。

胡斯曼留意到摩根溪路(Morgan Creek Way)3575号的房屋正出售。该房屋正是韩裔地产经纪李璜洙(Hwang Soo Lee,译音)所拥有。胡斯曼认为该房屋很切合卡赫勒夫妇的需要,因此向卡赫勒夫妇推介,指摩根溪地区位处高档的住宅地区,邻近高尔夫球场,房屋估价通常在85万至100万元之间,而该幢出售房屋现开价799,900元。

在2009年1月15日,卡赫勒夫妇在胡斯曼陪同下到该房子看看,并且一看就喜欢,认为是他们理想的房子,并示意胡斯曼准备文件落价。胡斯曼翻查过该物业的挂牌纪录,注意到李璜洙从2007年开始断断续续出售该房子,而每次都把开价减低,于是胡斯曼准备落价72.5万元。不过李璜洙当时认为落价太低,后来同意价钱为74万元。李璜洙其后试图争取较高的售价,卡赫勒夫妇坚持74万元,不过答允李璜洙的要求,把订金增至10万元。

验屋原本安排在2009年1月22日进行,但李璜洙希望押后,更提出卡赫勒夫妇能否退出该份合约。
同年1月21日,另一对买家瓦拉斯夫妇(Vahlas)十分喜欢李璜洙的房子,结果李璜洙决定把房子以多3.9万元的779,000元卖给瓦拉斯夫妇。

后来卡赫勒夫妇购买了同区另一房屋,不过其时刚巧房地产市场开始上升,卡赫勒夫妇要用91.7万元去买屋。卡赫勒夫妇于是就李璜洙违反合约一事提出诉讼,寻求赔偿。

卑诗最高法院法官本月2月作出的裁决中接纳估价员的专业意见,卡赫勒夫妇后来购买的房屋不但要多花17.7万元,而且面积和睡房数目少了,显然是逊于李璜洙房子,因此裁定卡赫勒夫妇获赔偿25.8万元,包括该17.7万元及8.1万元利息。

根据卑诗房地产委员会资料,李璜洙的经纪牌在2009年12月被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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