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法例保護懷孕婦女的權利,而且制訂了很慷慨的產假和「家長假」政策,讓父母可以向公司請假,以便在家照料新生嬰兒.
懷孕 |
求職面試時
法例禁止準僱主問您是否已懷孕,或是否計劃懷孕。如果覺得這樣問可能產生不公平情況,您可以聯絡當地的勞工廳 。[只提供英語及法語] 履行職責 通常,懷孕、母乳餵養或計劃懷孕,都不能用作解僱或降職的借口。不過,懷孕可能令您不能執行某些常規工作。您可以要求僱主協助調整職責,讓您可以繼續工作。僱主可以給您的方便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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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適用於待產母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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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讓待產母親在懷孕後期可以選擇是否放假,並讓她在產後可以休養和調整新生活。 產假長短 法例規定的無薪產假約4至5個月。您可以跟僱主協商,什麼時候開始放假,什麼時候復工。有些婦女會工作至生產前夕,有些則要在產前休息一兩個月。僱主不能要求您提早結束產假。產假期間,您可以向政府申請產婦福利,支取正常薪金的一個比例。 法例規定,產假後您可以恢復舊日的工作,或接受同等的工作,而薪酬則維持在懷孕前的相同水平。產假後,您可以申請「家長假」 ,以延長假期。 通知 法例規定,在放假前數星期,您需要用書面通知僱主,說明計劃放假多久。公司的人力資源部可能讓您利用累積的病假、假期和個人事假,以延長您的產假. 保留福利和職位 產假期間,您仍可享有累積的假期、病假、年資或逾時工作補假。只要健康許可,您可以一直工作至嬰兒出生為止。 省政府有更詳細資料 每省都有不同的產假政策。您可以上網查閱相關資料。[只提供英語及法語] |
「家長假」及「收養假」(父母適用) |
目的
「家長假」讓父母二人或其中一人放假照料新生嬰兒。法例規定,在「家長假」和「收養假」方面,父親享有與母親同等的權利。通常,母親在產假後會繼續放「家 長假」,以便有更長的假期。父親則會選擇在嬰兒出生後,立即放「家長假」,或在母親復工時才請假。「收養假」旨在讓父母有時間陪伴收養的孩子,全家一起適 應新的家庭生活。 假期長短 僱員有權享用的無薪「家長假」和「收養假」,可以由幾個月至一年不等,視每省法例而定。在放「家長假」期間,您可能合資格領取家長福利,這可以補助部分工資。 通知 您必須在放假前數星期用書面通知僱主,說明您計劃放假多久。有些公司准許您利用累積的病假、假期和個人事假,以延長您的「家長假」。 省政府有更詳細資料 每省都有不同的「家長假」和「收養假」政策。您可以上網查閱相關資料 [只提供英語及法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