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男子名叫布朗迪(Steven Blondin),拥有包括新市Automotive CSI在内的6间公司。在2007年3月至2008年10月期间,他下属的61名员工集体向劳工厅发出诉讼文件,在法院听讯后,一位就职标准 (Employment Standard)工作人员向布朗迪发出113个传令,要求他补给其员工超过12万5000元的工资,但布朗迪未从。
布朗迪的罪名成立后,他将付28万元的罚款,亏欠员工的12万5000元,以及25%的受害人附加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