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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经营加拿大是一种很普遍的生意模式

 发布日期:20/01/2012

连锁经营(franchise)在加拿大是一种很普遍的生意模式。透过这样的经营方式,经营者可以迅速取得经营的知识,减少自我摸索的时间,连锁企业总部也可以藉此方式快速扩张经营版图。

连锁经营的优点:

  • 连锁生意通常具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和市场营销策略。连锁商(franchisor)通常会对加盟者(franchisee)提供培训及经营建议。即使是缺乏生意经验的人士也可能迅速掌握其经营模式;
  • 你可以分享连锁生意授权人的声誉。连锁商通常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并建立了品牌。如果你的连锁商有一个成功的产品,将大大降低你的生意风险;
  • 如果你加入连锁经营,往往比自己创办生意更容易获得贷款。

连锁经营的缺点:

  • 连锁商对连锁店的经营具有较大的控制权。比如,连锁商可能会规定连锁店的营业时间、销售何种产品以及如何销售。连锁商也会对加盟者出售其连锁店有一定的规定。有时连锁商的限制太多,可能使你成为有名无实的老板;
  • 你要向连锁商支付费用。除了一次性的加盟费以外,通常还要每月或每年支付费用。这些费用可能相当多。

连锁经营法规

为了保障连锁生意加盟者有权利了解连锁生意内部情况以作出明智决定,并协调连锁商和加盟者的交易的公平性,安大略省和阿尔伯塔省都制定了连锁经营法案。其中安省的连锁经营法案称为Aurthur Wishart Act。该法案制定于2000年,最后一次修订于2009年。以下是该法案的部分内容:

在签定连锁协议书或支付加盟费之前的14天,连锁商有义务向有意加盟者出具关于其连锁生意内部情况的有关文件,包括生意的背景材料、诉讼历史、倒闭或资不抵债情况以及财物报表。一些成功的大型连锁生意可免呈财务报表。条件是他们经营了5年以上、净资产超过500万加元、拥有至少25家加盟店,并且在过去10年内没有由于敲诈、非公平交易被诉讼的历史。它们还必须向政府申请,才可能获得豁免呈交财务报表。此外,连锁商还应向有意加盟者提供连锁协议书初稿。在决定加盟之前,你要仔细阅读连锁协议书,了解加盟所需费用(包括一次性的费用及每月需要支付的费用)。还要了解经营权有效期、经营权延长、终止或转让的有关规定,供货商有何限制,进货价格是否获得批量优惠,提供哪些培训计划,以及遇到纠纷该如何解决等。你也可以就协议书里的条款与连锁商进行协商,有时你可能不必接受连锁商开始提出的条件。

购买连锁生意是一个重大的决定,你最好向律师咨询,并请律师审阅连锁协议书。

如果连锁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加盟者有权利在收到上述材料后的60天内取消合约。连锁商要在60天内退款。如果连锁商从未提供上述材料,那么加盟者两年内都有权取消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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